实物商品,商家保证履行“7日无理由退货”、“15日无理由换货”义务。如所售商品(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定制的商品、鲜活易腐的商品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,交付的报纸、期刊)不适应“7日无理由退货”、“15日无理由换货”要求,商家应提前说明,经电商平台运营方批准后实施。
“7日无理由退货”指采购人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商家的商品后,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,且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,商家承诺为采购人退货。具体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,满168小时为7日。
“15日无理由换货”指采购人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商家的商品后,自收到商品之日起15日内,且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,商家承诺为采购人换货。具体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,满360小时为15日。
“7日无理由退货”、 “15日无理由换货”义务包括如下内容:
(1)商家在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,除电商平台明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产品或情形外,其余商品均应履行“7日无理由退货”、 “15日无理由换货”义务;
(2)采购人向商家提出“7日无理由退货”、 “15日无理由换货”的申请后,商家应按照电商平台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服务;
若采购人需更进一步了解相关售后事宜可致电热线400-0351-097